Search


法務部和台北監獄這回硬起來了,不再被阿扁吃定,本來依照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第81條第3項的...

  • Share this:


法務部和台北監獄這回硬起來了,不再被阿扁吃定,本來依照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第81條第3項的規定,受刑人投稿內容若會引起政治效應及帶來社會分歧就不能投稿,試問阿扁寫的專欄可能不產生政治效應嗎?如果阿扁寫的專欄沒有政治效應,壹週刊幹嘛付出超高稿酬請他撰稿?

所以如同當年高雄燕巢監獄拒絕我投稿的理由是一樣的,法律之前人人平等,阿扁當然不能在獄中寫專欄。陳水扁批評:「言論箝制,回到戒嚴時代」,其實阿扁是作法自斃,阿扁當年不正是用這條規定壓制我投稿嗎?


Tags:

About author
not provided
View all posts